點解我邀請 我語言老師Dyami Millarson 嚟香港我屋企到住?

由 Ken Ho 撰寫

我去我語言老師係弗里斯蘭省屋企住三個月嘅原因:-

我起上年 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九月期間,到咗我語言老師 Dyami Millarson 屋企到住。 佢屋企位於荷蘭一個北部嘅省, 弗里斯蘭省 (Friesland)。我去果度嘅目的,係去學習當地嘅本地語言, 弗里斯蘭語(Frisian)。弗里斯蘭語係現時最接近英語嘅語言,因為兩者屬於同一個語系 (Anglo-Frisian)。重點係,弗里斯蘭語對了解英語嘅歷史有重大嘅作用。荷蘭人大多數嘅英語水平是好高嘅。原因係,佢哋嘅母語對佢哋學習英語有著比較其他語言為母語者極大嘅優勢。總括嚟講,我去弗里斯蘭省有三大原因
第一:弗里斯蘭語與同英語嘅關係密切。要英文好,就必先對弗里斯蘭語有深入嘅認識。
第二,弗里斯蘭語有至少2,000 年嘅歷史。有好多弗里斯蘭人嘅智慧同傳統,都好值得學習。
第三,去弗里斯蘭省去感受當地嘅文化同歷史。而正正因為我對弗里斯蘭嘅語言,文化同埋歷史有濃厚嘅興趣,我同 Dyami Millarson 嘅事蹟就係荷蘭嘅報章,電台,同電視廣泛流傳。我哋嘅事蹟甚至係中文網站都有報道。 (請噤呢個按扭去睇有關於我哋嘅報道)

我邀請 我語言老師 Dyami Millarson 都我香港屋企住嘅原因:-

對比起亞洲人融入西方文化嘅數量,西方人融入於亞洲文化嘅數量少之又少。我起荷蘭弗里斯蘭省都認識到一個已融入荷蘭文化,識講廣東話嘅家庭。 相反,起我起香港大學讀書果三年期間,我見到嘅外國人一般只會同外國人埋堆,好少會見到有外國人會同土生土長嘅本地人有長久嘅聯絡,更唔好話融入香港嘅文化啦。
我邀請 我語言老師到屋企住三個月嘅目的,就係想俾去體驗下正宗嘅本地嘅生活 同文化。 文化交流 (cultural exchange) 係佢到訪嘅核心。 要知道嘅係,要一個西方嘅外國人接觸正宗嘅本地係唔容易嘅。我認識其他起香港住嘅外國朋友一般都只會係同自己國家嘅人圍威喂,住hotel,去高級餐館食嘢,著佢哋著開嘅衫等等。所以,我明白Dyami Millarson 作為一個從未在亞洲居住過,一直受西方文化所薰陶嘅西方人,佢嚟我香港屋企居住三個月嘅巨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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